10月11日,由北理工重庆创新中心、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重庆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主办的“全国功能型无人车标准创新论坛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应用成果发布会”在重庆两江新区召开。
10月11日,由北理工重庆创新中心、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重庆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主办的“全国功能型无人车标准创新论坛暨功能型无人车创新应用成果发布会”在重庆两江新区召开。
论坛上,发布了功能性无人车团队标准正式“解读版本”,为行深智能、京东等5家企业颁发功能型无人车整车集成测试合格证书,启动第二批无人车测试,为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等颁发功能型无人车示范应用管理单位牌照。
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杨斐、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恺、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创新应用工作组组长及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主任助理刘卫国向大会致开幕词。
重庆明月湖协同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杨斐致辞
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恺致辞
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创新应用工作组组长刘卫国致辞
会议期间,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席总裁关健先生介绍了当前公司开发的功能型无人车在国内外的应用场景,功能型无人车能够在物流配送、零售等领域大大降低劳动者的负荷,提高工作效率。
行深智能联席总裁关健
来自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先进运载装备技术研究所副所长邓长祯详细解读了由北京理工大学等6家单位牵头编制的功能型无人车团队标准:
T/CSAE 286.1-2022《功能型无人车 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
T/CSAE 286.2-2022《功能型无人车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T/CSAE 285-2022《功能型无人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
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先进运载装备技术研究所副所长邓长祯解读团标
《功能型无人车 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
界定了功能型无人车基础通用、结构部件、关键技术、开发测试及示范应用方面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可为后续功能型无人车相关标准提供基础术语索引。
《功能型无人车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
规定了功能型无人车行业的总体技术要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总体要求、自动驾驶要求、人机交互要求、云控平台要求及附录。
《功能型无人车 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方法及要求》
以标准化方法本文件规定了功能型无人车典型应用场景测试的一般要求、试验通过条件及试验方法。同时,整理了功能型无人车自动驾驶功能场地试验的通用场景,包括障碍物识别及响应、行人和非机动车识别与响应、车辆识别及响应、车辆起步、交叉路口通行等。
上述三项“团体标准”于2022年12月30日正式发布,形成了功能型无人车的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标准,具有良好的适用性,有助于推动测试结果全国通用互认等。
此外,在CAICV联盟-功能型无人车专项工作组(简称“工作组”)的领导下,北理工重庆创新中心已牵头启动制定地方标准,并依托重庆创新中心功能型无人车联合实验室及测试中心,于去年完成了对行深智能等五家企业首批功能型无人车标准测试。
本次会议组织20余家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参与,发布了功能型无人车近期的创新应用成果,并对功能型无人车领域的基础学术问题、技术发展路线、商业应用、行业标准体系及标准创新等开展讨论,凝聚行业共识,推动中国功能型无人车领域行业建设,促进我国智能汽车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