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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行业政策丨多项措施保障自动驾驶行业良性发展,北京市长陈吉宁调研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工作
来源: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 | 作者: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 | 发布时间: 958天前 | 1268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针对汽车芯片市场哄抬炒作、价格高企等突出问题,将根据价格监测和举报线索,对涉嫌哄抬价格的汽车芯片经销企业立案调查。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关注芯片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国家政策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嫌哄抬价格的汽车芯片经销企业立案调查

8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针对汽车芯片市场哄抬炒作、价格高企等突出问题,将根据价格监测和举报线索,对涉嫌哄抬价格的汽车芯片经销企业立案调查。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关注芯片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共5个部分、11项内容。

下一步,围绕《意见》落实,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组织宣贯,联合有关部门面向地方相关部门及汽车生产企业,详细解读和宣贯《意见》内容;二是进行自查,通过组织企业参照《意见》开展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在线升级自查,加快《意见》落实。三是细化要求,根据《意见》,进一步细化准入要求,加快关键标准制定,逐步探索准入管理;四是建立机制,与各部门、各地方做好衔接,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表决11月1日实施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如下三方面:

1、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2、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3、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四、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五部门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为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8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五、交通运输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


8月26日,交通运输部、科学技术部联合印发《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简称《意见》)。围绕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意见》提到:

  • 推动运输服务业创新发展。发展全链条、智能化、一站式出行服务技术,构建旅客联程运输系统。加快智慧物流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构建多式联运网络。推动无人机(车)物流递送发展。探索开展城市地下物流配送、多栖化运输系统的工程化应用。

  • 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和新一代无线通信、北斗导航、卫星通信、高分遥感卫星等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促进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加快应用,突破综合交通网运营服务、危险货物管控等关键技术,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数据共享、系统互联机制,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与监管服务体系。

  • 构建高质量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构建适应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强化前瞻性、战略性领域技术标准布局,加快基础性关键标准研究和应用,推动强制性标准制定与实施,形成支撑产业升级的标准群,支持企业和机构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研制。围绕人工智能、自动驾驶、无人机等领域,研究推动相关立法。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用密码应用推进标准工作组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京召开


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用密码应用推进标准工作组(下称“工作组”)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田玉龙,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国海出席会议。

田玉龙强调,密码是保障网络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工作组要充分发挥支撑作用,有力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密码应用向纵深发展:

1、做好顶层设计,加快构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备的商用密码应用标准体系;

2、坚持创新驱动,推动新兴技术与密码技术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

3、坚持急用先行,围绕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重点领域加快急需标准研制;

4、汇聚工作合力,促进工作组等密码应用推进工作支撑机构积极发挥作用。

工作组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统筹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密码应用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组织,汇聚了密码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等领域的企业和科研机构,秘书处设在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应用研究中心)。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5G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城市


8月23日,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论坛暨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表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专门为大会发来贺信,就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开创数字经济合作新局面作出重要指示,为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全力抓好落实,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

肖亚庆指出,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展现出强大的发展活力和巨大的发展潜力。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经济比重达7.8%。到今年6月底,我国建成5G基站96.1万个,5G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城市、95%以上的县域地区、35%的乡镇地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速,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入设备总量已超过7000万台(套),重点领域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分别达到53.7%和73.7%。

地方政策

一、北京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


8月3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智能网联化城市道路。加快推进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和迭代升级,定义标准化智能数字路口,布设自动驾驶领域底层复用的数字化设施。将道路交通基础元素和交通管理规则转化为自动驾驶车辆可识别的数字编码,以道路交通信息原生,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规模化运行。试点探索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智慧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模式。进一步推广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大城市车路协同的路网建设和改造,实现城市级交通体系的全要素数字化。到“十四五”末,完成1000公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率先成为道路智联领先城市。

培育新一代数字化出行产业。以自动驾驶技术、车路协同解决方案为突破口,统筹“车、路、云、网、图”,推进交通运输工具、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出行服务转型。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制造、车联网系统、自动驾驶技术、智能公共交通、智能出行等新一代交通出行产业,促进北京交通运行模式的系统性变革。开发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多感合一与多杆合一的技术解决方案、基于统一交通数据的交通大脑系统、可商业化运行的自动驾驶出租服务等数字经济特征新产品。探索发展智能收费、城市交通运行控制、物流车辆自主配送等车路协同应用场景。

二、陈吉宁调研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工作


8月21日,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到经开区调研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工作。他强调,要紧抓机遇、着眼未来,把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当中,深化践行车路协同技术路线,拓展用好网络优势,赋能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通过场景应用加速核心技术攻关落地,整合布局要素资源,巩固提升产业集聚态势,打造北京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竞争力,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在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陈吉宁来到道路现场察看路口杆体上摄像头、雷达等设备复用设置情况,详细了解询问网络设备、计算单元等部署应用效果,要求坚持多杆合一、多感合一理念,优化调整多功能综合杆体架设,不断推进降本增效。陈吉宁还试乘自动驾驶汽车,体验真实场景下的车路协同运行效果。

陈吉宁观看企业自动驾驶车辆行进、泊车等测试,察看车路协同管理平台、自动驾驶交管巡检平台以及远程云代驾系统等运行演示情况,指出,要总结成效,深入推进车路协同系统研发迭代,加强数据训练积累和挖掘应用,不断提高自动驾驶系统运行的协同性和安全性,推动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陈吉宁还详细了解新石器无人零售车运行情况和商业模式,指出,要加快应用场景建设,发挥需求牵引作用,促进无人配送车在快递、物流等行业规模化应用。

三、重庆发布《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8月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培育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设高质量的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规划强调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1、产业发展方向——汽车电子。推动现有整车企业与半导体企业、软件企业深化合作,加强复杂环境融合感知、5G—V2X(基于第五代移动通信的汽车与外界信息交互)、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等智能网联技术研发,加快车用传感器、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发,次第形成L2级(部分自动驾驶)、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高度自动驾驶)、L5级(完全自动驾驶)本地提供能力并在整车产品中实现更大规模应用。

2、产业发展方向——设施体系。加快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开展高速公路车路协同示范,推进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促进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通信设施、智能路侧设备、车载终端之间的智能互联,加快V2X(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标准制定(修订)和技术升级,加快差分基站建设,推动北斗等卫星导航系统在高精度定位领域应用。

3、在制造业技术攻关部分重点领域方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特别是,核心零部件:车载激光雷达、智能座舱、下一代电子电气架构平台、车路协同相关技术等。操作系统:多核操作系统架构设计、操作系统设计标准等。软件架构:软件架构标准、软件建模等。设计工具:编译器技术、电子电气架构设计技术、整车功能测试技术等。网联通讯:车联网技术、智能天线、定位导航、智能网联汽车人机交互技术等。

四、芜湖市出台省内首个无人配送车管理办法(试行)


8月2日,芜湖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出台了《芜湖市京东无人配送车试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对京东无人配送车运营主体及车辆、申请流程、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管理办法对无人配送车的运营主体及车辆标准进行规定,要求运营公司申请投放的无人配送车须达到L4等级及以上的自动驾驶水平。办法要求运营主体单位提供详细的运营方案,简化程序,由工作专班负责审核。办法规定无人配送车参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每小时。办法要求运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无人配送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现场安全员和远程安全员,运行状态和视频全部纳入监管平台进行管理。无人配送车作为新形态道路交通参与者,在物流配送、零售、安防等众多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场景。

五、无锡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8月7日,从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双向170公里的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群将在无锡市多区同步启用,实现开放测试道路与权威封闭测试区(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的无缝衔接。

与以往在封闭路段进行的相关测试不同,无锡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创新性打造了智能网联汽车典型道路测试、车路协同典型应用测试、专用作业车辆测试、基于车联网的ADAS测试、新型智能路侧设施测试等5大特色测试区域,提供自动驾驶测试、车路协同测试、通信测试、终端测试等全方位服务,进一步推动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大规模应用。

六、广州发布《2021年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第一批示范应用场景目录》

8月5日,为深入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加速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先进技术赋能智慧交通与智慧城市,全面推动广州打造技术领先、应用丰富、产业集聚的万亿产值智车之城,经广泛征集、专家评审,按照技术先进、体验明显、效益显著、推广潜力大等评价指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第一批示范应用场景目录》。

《2021年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第一批示范应用场景目录》具体包括网联自动驾驶网约车、BRT公交车路协同优化、高速路口车联网快速通行、C-V2X协同驾驶交通优化、干线物流智能驾驶重卡、自动驾驶接驳车、网联自主泊车、自动驾驶专用车、自动驾驶小型专用服务车辆等。

七、广州发布《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

8月1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发布关于征求对《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促进条例》指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车联网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建立全市车辆网先导区云控基础平台。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结合智能网联汽车通行需要,推动车联网路侧设备建设,推进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识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扩大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网络的覆盖水平,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的融合接入能力。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路段与覆盖区域,统筹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示范区。市、区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本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各类别的道路测试,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和商业化运营试点。

八、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

8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支持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聚焦新能源汽车头部企业,加大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力度,营造产业生态体系。加快核心技术自主研发,重点围绕智能新能源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在自动驾驶芯片、传感器和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方面实现突破,提升国产化配套比重,加速推动整车企业供应链国产化、本地化。加强与浦东金桥园区联动发展,共同推动相关领域产业链互补延伸。到2025年,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达到2000亿元左右。

九、浙江发布《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无线电频率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8月10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无线电频率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提出,为实现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直接通信和信息交换,设置、使用车联网路边直连无线电通信设备,可申请使用5905-5925MHz无线电频率。使用上述无线电频率前,车联网建设运营主体应取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颁发的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颁发的无线电台执照。提供车联网相关服务涉及经营电信业务,应依法依规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规定明确后,应先申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再申请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

公告明确了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应当符合的条件。同时为提高频谱资源使用效率,鼓励建设运营覆盖全省区域的车联网系统。

十、雄安新区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为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等有关部署要求,加快雄安新区智能交通体系建设,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8月20日,雄安新区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明确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相关主体、驾驶人及车辆相关要求,确定相关管理机制,以及交通违法、事故处理及违规操作责任等。此外,还提出对道路测试主体、示范应用主体能够利用雄安新区数字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深度测试的,可享受优惠使用雄安车路协同实时数据、优惠使用5G流量、优先发放车辆试运营牌照等政策。

十一、江苏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8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培育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集群。顺应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支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成为集成新技术、承载娱乐消费的平台级工业品,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完善新能源充换电、智能路网、加氢体系等基础设施,培育整车知名品牌和生态主导型企业,打造综合实力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集群。

在智能网联汽车方面,以打造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为目标,推进汽车产品和产业生态转型,加强环境感知、车载软件、车规级芯片、执行与控制、高精度定位等关键环节技术攻关,面向机场、景区、矿山、工地、港口等特定需求,开展基于5G的自动驾驶接驳车、工程车、物流车、环卫车等示范运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探索,建设国家级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完善和提升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能力。

培育物联网集群。以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为牵引,统筹布局智慧交通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促进跨部门、跨平台、跨区域数据融合共享,支持重点城市率先实现车联网区域性覆盖,提供丰富多样的车路协同应用,探索可持续运营的车联网商业模式,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

国外政策

一、欧盟LEVITATE项目开展网联自动驾驶对交通安全影响研究

近日,欧盟Horizon2020支持的创新项目LEVITATE发表题为《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对交通安全影响》(Road safety impacts of Connected and AutomatedVehicles)论文。随着CAV被广泛引入,将对出行、安全、环境和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LEVITATE项目的目标是预测这些影响。该论文引入了乘用车、城市客运、货运三大类十余个测试用例(Sub-use cases, SUCs),介绍了相关用例对道路安全的具体影响,并说明如何量化这些影响。结果表明,在正常情况下,CAV比人类驾驶员犯错更少,但也可能带来新的风险或反弹效应(CAV改变出行距离、路线选择等)。

行业标准

一、关于团体标准《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8月12日,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研究所牵头的团体标准《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实施指南》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21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开展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管理要求。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要求,为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指导车联网企业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团体标准《车联网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实施指南》于2021年6月在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TC8 WG1立项并启动研究。该标准明确了车联网安全定级保护的对象和范围,重点规定了车联网安全定级备案的要求、安全等级划分和定级的实施方法,以及安全定级实施过程中的基本原则、实施流程。

二、湖南省对《智能网联公交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等3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

8月18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针对《智能网联公交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第1部分:公交车》、《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运营服务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智能网联公交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体技术要求》明确了智能网联公交车路云一体化系统功能、架构、建设、管理的总体技术要求,并规定了智能网联公交车路云一体化系统中组成功能要求、系统架构、物理设备、信息安全等元素的基础性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第1部分:公交车》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检测项目的术语和定义、测试场景、测试方法、技术要求、及通过标准等内容。适用于最大总质量小于20000kg的公交车。

《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运营服务规范》对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运营服务、服务保障、安全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规定。适用于提供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资源服务的运营方和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企业、智能汽车改装企业等被服务方,及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过程中的服务活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全国首个低速无人车应用标准开始编制,美团京东等20家机构企业参与

为加快促进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的商业化落地,提前加强行业自律和产业规范化发展,近日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结合自身在标准建设和编制组织等方面的专业能力,结合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对低速无人车市场的积极态度和可预期的商业化发展环境,充分发动企业合作,积极发挥行业自主责任,联合深圳市天地智能交通研究院、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深圳市智慧城市产业协会、深圳市无人机协会无人系统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交通应用专业委员会等行业机构,正积极开展《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等标准的编制工作,为推进具备无人驾驶能力的商用和专用低速车辆在有条件地区的快速部署和应用推广打下基础。